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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收费标准 |
承办股室 |
备注 |
1 |
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按省市临时通知标准执行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2 |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
正本工本费10元/证,副本10元/证,摊贩工本费5元/证 |
卫生监督所 |
进厅项目 |
3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正本工本费10元/证,副本10元/证 |
卫生监督所 |
进厅项目 |
4 |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 |
按省市临时通知标准执行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5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许可 |
行政许可 |
《乡村医生做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
按省市临时通知标准执行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6 |
护士执业注册许可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98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按省市临时通知标准执行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7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细则》冀财规字[2001]76号 |
5元/证(代市收)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8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财政部冀价费[1996]222号 |
10元/证(代市收)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9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4项 |
正本工本费10元/证,副本10元/证 |
卫生监督所 |
进厅项目 |
10 |
开办医疗性保健按摩、中医美容等服务项目审批 |
行政许可 |
《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九条 |
不收费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11 |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见文件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12 |
医师变更注册及重新注册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25元/人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13 |
医疗机构变更、歇业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不收费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14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报告审核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 |
不收费 |
卫生监督所 |
进厅项目 |
15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
1元/平方米 |
卫生监督所 |
进厅项目 |
16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公共场所选址、设计卫生许可证审批 |
行政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
正本工本费10元/证,副本10元/证 |
卫生监督所 |
进厅项目 |
17 |
设立卫生类研究机构审查 |
行政许可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条、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第三条 |
不收费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18 |
出入检疫传染病疫区合格证明 |
行政许可 |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九条 |
见文件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进厅项目 |
19 |
区域性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 |
按省市临时通知标准执行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20 |
设立卫生类社会团体审查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六条第九条第二十八条 |
不收费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21 |
传染病菌(毒)种使用单位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第十七条 |
见文件 |
医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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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49号)第十七条 |
见文件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23 |
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核发 |
行政许可 |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第二十七条 |
30元/卡 |
医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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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护士注册费(代省市收) |
行政征收 |
冀财综字(1995)20号 |
首次8元,再次4元/人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25 |
《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
行政征收 |
冀财规字(2001)76号 |
4元/证 |
医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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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2000)12号 |
25元/人(次)考务费按市通知执行 |
医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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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医疗收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2002]67号 |
见文件 |
医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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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卫生许可证正、副本收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1998)15号 |
10元/证 |
卫生监督所 |
进厅项目 |
29 |
预防性体检收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1998)15号(2002)67号 |
见文件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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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卫生监督监测检验收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1998)15号 |
见文件 |
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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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卫生职业中专学费、住宿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1999)12号 |
2300元/人(年)、100元/人(学期) |
卫生中专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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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卫生防疫收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1998)15号 |
见文件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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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费 |
行政征收 |
冀财规字(2001)76号 |
10元/次(代市收)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34 |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费(人员) |
行政征收 |
冀财规字(2001)76号 |
5元/次(代市收) |
医政股 |
进厅项目 |
35 |
生物药品、检验收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1998)15号 |
见文件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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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临床用血收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2002)67号 |
见文件 |
医疗卫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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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消杀灭服务费 |
行政征收 |
保价字(1990)65号 |
见文件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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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职业病卫生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见法律法规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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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食品卫生卫生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39-47条;等法律法规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如无违法所得,处1000-50000元的罚款;见文件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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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传染病卫生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见法律法规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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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医疗机构执业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4-49条 |
见法律法规 |
医政股、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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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见法律法规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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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饮水卫生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
见法律法规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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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放射卫生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
见法律法规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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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 |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
不收费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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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传染病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 |
《传染病防治管理条例》 |
不收费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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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 |
《职业病防治管理条例》 |
不收费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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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公共场所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
不收费 |
疾控法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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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