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行政职权目录

 

 

唐县人防办(8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收费标准

承办股室

备注

1

人防工程拆除审批

行政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不收费

人防办

进厅项目

2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决定:《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9号)第九条

不收费

人防办

进厅项目

3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九条

不收费

人防办

进厅项目

4

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

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

不收费

人防办

进厅项目

5

人防工程报废审批

行政许可

省政府规章:《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1997年省政府、省军区令第187号)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设立一年过渡期)

不收费

人防办

进厅项目

6

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拆除批准

行政许可

省政府规章:《河北省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若干规定》(1998年省政府令第212号修正)第六条(设立一年过渡期)

不收费

人防办

进厅项目

7

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

行政征收

冀价行费字[2000]44

见文件

人防办

进厅项目

8

人防工程建设费

行政征收

冀政办[1996]023

见文件

人防办

进厅项目

中共唐县纪委·唐县监察局/宣教室  设计制作

地址:河北保定市唐县光明路 邮编:072350 联系电话:0312-6420520

E-Mail:txjwx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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