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收费标准 | 承办股室 | 备注 |
1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权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计价涉费字[1993]191号文件 | 见文件 | 办公室 | 进厅项目 |
2 |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审查 | 行政许可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九条、第十二条 | 不收费 | 办公室 | 进厅项目 |
3 |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册登记 | 行政许可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九条、第十二条 | 不收费 | 办公室 | 进厅项目 |
4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计财宗[2000]5号文件;冀价行费字[2000]1号 | 登记费100元;变更费40元 | 办公室 | 进厅项目 |
5 | 建设公墓、殡仪服务站、骨灰堂、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 行政许可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 | 见文件 | 办公室 | 进厅项目 |
6 | 殡葬收费 | 行政征收 | 冀价行费字(1999)28号 | 200元 | 殡葬管理所 | |
7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金) | 行政征收 | 河北省政府令188号 | 见文件 | 残疾人联合会 | |
8 | 安置有偿转移收费 | 行政征收 | 省政府冀政(1999)6号 | 5-10万元 | 办公室 | |
9 | 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处罚 | 行政处罚 | 根据唐字[2001]81号《殡葬管理条例》 | 罚款100-500元,起尸费用由丧主负担,罚款2000—5000元 | 殡葬管理所 | |
10 |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 | 行政给付 |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四条(1987年12月13日国发[1987]第106号) | 不收费 | 安置办 | |
11 | 城镇低保资金分配 | 行政给付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1999年国务院令第271号) | 不收费 | 办公室 | 进厅项目 |
12 | 优抚资金分配 | 行政给付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条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13 | 救灾(捐赠)款物分配 | 行政给付 | 《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项、《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14 | 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伤残等级申报 | 行政确认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三条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15 | 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婚姻法》冀价涉费字[1993]191号文件 | 9元 | 婚姻登记处 | |
16 | 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认定伤残性质和评定伤残等级 | 行政确认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17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认定伤残性质和评定伤残等级 | 行政确认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18 | 收养登记 | 行政确认 | 《收养法》 | 250元 | 办公室 | 进厅项目 |
19 | 对社团的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20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 监督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21 | 内部人员任免 | 内部管理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章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22 | 内部人员奖惩 | 内部管理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章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23 | 机关财物支配 | 内部管理权 | 《会计法》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24 | 机关物资采购分配 | 内部管理权 | 《政府采购法》 | 不收费 | 办公室 | |